勞工基本權益 vs 公司福利 傻傻分不清?
2026-02-25
解憂理法廳
279
求職時常看到的勞健保、特休、加班費,其實都是法律保障的基本權益,而不是公司額外提供的「員工福利」。 這篇文章將帶你快速分辨勞工權益 vs. 員工福利,避免被「偽福利」誤導,也讓雇主避免因誤解法規而觸法。
求職網上常常看到【員工福利】列有勞健保、特休假、加班費、職災給付、彈性上下班、年終獎金、員工旅遊等等,讀者看到這有覺得哪裡怪怪的嗎?公司認為的員工福利真的就是老闆佛心嗎?
事實上,有些所列的【員工福利】是法律規定一定要給的。
本篇將帶大家了解勞工基本權益跟員工福利的差異,除了勞工保障自己的權益,作為資方的公司也需要知道法規規定的勞工基本權益,以免觸法,造成兩敗俱傷的局面。
什麼是勞工基本權益?
·簡單來說就是法律強制規定,雇主要提供給受雇者的權益。
- 一般上班族跟打工族都享有勞、健保的權益,即便只有幾個小時仍需要投保。勞保可以重複投保,發生事故時雙重保障,勞工退休金也會累積比較快。健保則不需要重複投保,以「主要工作」為投保單位即可。
- 薪資、加班費、特休假、基本假別的最低標準及具強制性的規定明訂在勞動基準法,相關的詳細標準則規定在中央主管機管頒布的子法中,例如:時薪及月薪之最低基本工資;不同假別給付的標準及天數。
·規範在勞動基準法&勞工保險條例&全民健康保險法
- 勞動基準法:第21條但書規定,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第24條規定應給付加班費。第38條規定特休假的條件及天數。
- 勞保條例第6條第1項、第10條第1項,以及全民健保法第8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,雇主應為受僱勞工自到職日起至離職日止投保勞、健保。
·其他例如職災給付、資遣費、勞健保、勞退等,都是雇主應該要給受雇者的權益喔!
什麼是員工福利?
·法律強制規定之外,雇主自願給予的好康,都算員工福利。當然,前提是未違反法律,不然雖拿到好處,但卻因此失去了某些東西。
·年終獎金、三節獎金、員工旅遊、彈性工時、下午茶、零食櫃、社團補助、特約商店、週五快樂日(提早下班、點心咖啡)、在家上班、團體保險等。

圖片來源:筆者自製
為什麼要搞懂兩者的差異?
·求職者千萬不要被偽福利騙了!
若看到公司徵才廣告這樣寫:【員工福利】提供勞健保跟加班費喔!
第一,這間公司不了解法規規定;第二,了解法規但故意把公司說得很好。這樣的公司吸引人嗎?
·雇主們千萬不要省小錢賠大錢
未按規定投保勞健保,將產生罰鍰,暴露公司制度的不成熟,也失了公司商譽,要找好員工更加困難。
·勞資雙方都要搞懂差異,勞方捍衛自己的權益,資方符合勞基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。
結語
勞工基本權益是必須的,不能跟員工福利混為一談。員工福利雖不是必須的,但在缺工的時代,雇主仍多少會給額外的福利,才能留住人才。
勞資雙方都一定要搞懂兩者的差異,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或損失慘重喔!
最後,溫馨提醒各位讀者,除了資方選員工,勞方也要懂得選好的老闆喔😊
#勞工權益 #員工福利 #勞動基準法 #勞工保險條例 #全民健康保險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