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接軌IFRS 18倒數上路: 財報改版背後,企業資料治理的關鍵升級!
58
台灣公開發行公司將自 2028 會計年度起正式適用 IFRS 18。這項新準則不只是財報格式調整,而是企業損益分類、績效指標揭露、資訊細分原則與系統架構的一次全面更新。IFRS 18 表面上是在改財報表達,但實際上會倒逼企業把底層資料整理得更細、更準、更可追溯,更反應經濟實質,這正是資料治理的再次升級。 IFRS 18 的核心目的,是提升財務資訊透明度與企業間可比性。對企業而言,真正的挑戰不只在會計準則本身,而在於能否及早完成會計科目、ERP 系統、報表架構與內部控制流程的同步調整。
一、IFRS 18 的四大關鍵變革
1. 損益表結構重新定義
IFRS 18 將收益與費損分為五大類別:營業、投資、籌資、所得稅及停業單位,並要求企業強制列示「營業利益/損失」及「籌資及所得稅前利益/損失」兩項小計。
過去不同企業對「營業利益」的定義不一,容易造成投資人與管理階層解讀落差。新制上路後,企業的本業獲利能力將被更清楚呈現,也更容易被同業比較。
2. 特定主要經營活動可依實質分類
對銀行、租賃公司、投控公司或以資產投資為主要業務的企業而言,IFRS 18 提供特殊分類指引。若利息收入、投資收益或投資性不動產損益屬於企業主要經營活動,便可能列入營業類別。
這項規定的重點,是讓財報更貼近企業經濟實質,而不是只用單一標準套用所有產業。
3. MPMs 正式納入財報附註
企業常在法說會、新聞稿或簡報中使用自訂績效指標,例如調整後 EBITDA。IFRS 18 將這類指標定義為「管理階層績效衡量指標」(MPMs),並要求在財報附註中集中揭露。
企業必須說明 MPMs 的計算方式、使用原因,並與 IFRS 最接近的小計或總計進行調節,同時計算相關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。這代表過去偏向對外溝通的績效指標,未來將進入會計師查核與內控制度管理範圍。
4. 「其他」項目不能再模糊帶過
IFRS 18 強化資訊彙總與細分原則,限制企業過度使用「其他收入」或「其他費用」等籠統項目。若金額重大,必須進一步揭露組成內容。
同時,即使企業採功能別列報費用,也需要在附註中揭露更多性質別資訊,例如折舊、減損、存貨跌價、員工福利等費用分攤。這將迫使企業重新檢視科目設計、報表邏輯與資料來源。
二、企業資訊系統的兩種因應方案
為了在 2028 年順利接軌,並在 2027 年產出可比較報表,企業必須提前規劃總帳系統、會計科目與前端子模組的改造方式。實務上可分為兩種主要方案。
方案一:帳後追溯調整模式
此模式是「日常系統先維持現狀,期末再帳外調整」。2027 年企業仍使用舊會計科目入帳,等到 2028 年正式啟用 IFRS 18 新科目後,再由財會人員以調整分錄方式,將 2027 年歷史餘額拆分並重分類。
這種方式前期變動較小,適合業務單純、會計科目變動不大的企業。但缺點是,調整多仰賴人工判斷,交易級稽核軌跡較弱,審計成本也較高。
此外,企業必須特別注意:一旦 2028 年將 2027 年重分類調整分錄寫入系統,原本 2027 年舊格式財報可能被覆蓋。因此,選擇此方案的企業,務必在調整前完整備份 2027 年原始財報,以供稅務、審計與主管機關日後查核。
方案二:會計科目提前因應模式
此模式是「2027 年起即使用 IFRS 18 新科目,並透過報表公式同時產出新舊格式財報」。
企業需在 2026 年完成新科目建置、舊科目停用規劃、報表公式調整與子模組拋帳測試。2027 年日常交易直接使用新科目,但系統可透過報表結構,產出符合法定要求的舊格式財報,同時模擬 IFRS 18 新格式。
這種方式前期建置成本較高,涉及總帳、應收、應付、資金、固定資產等多個模組,但優點是資料軌跡完整、審計證據清楚,也較適合交易量大、子公司多、內控要求高的上市櫃公司或集團企業。
三、兩種方案如何選?
若企業業務單純、會計科目變動少,且 IFRS 18 衝擊有限,可考慮方案一。但必須承擔後續人工調整、備份保存與審計追溯壓力。
若企業交易量大、子模組多、科目拆分複雜,或高度重視內控與審計品質,則較建議採用方案二。雖然前期投入較多,但能在 2027 年併行期即建立完整資料軌跡,降低 2028 年正式接軌時的系統與查核風險。
簡言之,方案一成本較低但風險集中;方案二投入較高但治理品質較佳。企業應依自身規模、交易複雜度、系統彈性與審計要求,及早做出選擇。

四、企業導入 IFRS 18 的五項實務建議
1. 提早與簽證會計師確認分類邏輯
IFRS 18 將 MPMs、性質別費用細分與多項損益分類納入查核範圍。企業應及早與會計師確認新舊科目對應、報表公式、MPMs 調節邏輯與附註揭露方式,避免 2027 年併行期才出現合規爭議。
2. 明確定義主要經營活動
對業務多元的企業而言,哪些利息、投資收益或融資相關項目可列入營業類別,必須有清楚判斷標準與書面依據。ERP 系統也應能依經營活動屬性,自動分流至正確分類。
3. 建立外幣兌換損益分流機制
IFRS 18 要求外幣兌換損益原則上應依其來源項目分類。例如應收帳款匯兌損益列入營業類別,外幣借款匯兌損益則列入籌資類別。企業不宜未經評估便以系統限制為由,直接採用例外作法。
4. 將 MPMs 納入系統與內控管理
企業應將法說會常用指標從 Excel 人工調整,逐步轉為系統化計算。指標公式、調節項目、歷史資料與審批流程都應保留軌跡,才能支撐會計師查核與管理決策。
5. 保留 2027 年歷史財報原貌
若採用帳後追溯調整模式,企業務必將 2027 年底舊格式財報、明細資料與關帳紀錄完整備份,並納入標準作業程序。這是面對稅務稽查、審計追溯與主管機關查核的重要保障。
結語:IFRS 18 是財報改革,也是資料治理升級
接軌 IFRS 18 不只是財報格式改版,更是企業檢視財務資料品質、系統彈性與內控成熟度的重要機會。
企業若能及早成立跨部門專案小組,結合財會、IT、內稽與適當諮詢顧問,提前盤點會計科目、交易流程、報表公式與系統架構,就能在 2027 年併行期降低試錯成本,並於 2028 年順利完成接軌。
真正的關鍵,不只是準時符合新準則,而是藉此建立更透明、可比、可追溯的財務資訊基礎,讓財報更能反映企業實際營運成果,也讓管理階層更快掌握經營成效與風險。
👉附件完整資料下載:企業因應 IFRS 18 系統轉型實務指南
隨著 2028 會計年度全面接軌 IFRS 18 的時程倒數,企業面對損益分類重組、MPMs 納入財報附註以及前端子模組拋帳聯動等底層架構變革,及早進行資訊系統的升級規劃已是勢在必行。為了協助企業精準評估最適因應架構,鼎新數智 IFRS 因應資訊評估團隊特別編製了《因應台灣 2028 全面接軌 IFRS 18:企業資訊系統因應策略與方案解析》實務指引。本份資料完整拆解了「帳後追溯調整模式」與「會計科目提前因應模式」兩大核心決策方案,並針對 2026 準備期、2027 併行期到 2028 全面實施期,提供四大因應階段的雙軌過渡規劃與專家實務建言。
引用來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