👀你真的看懂合約了嗎?!哪些是常見的合約陷阱?
2026-04-16
解憂理法廳
154
合約不只是保障雙方,除作為談判與履約的關鍵外,不幸的發生爭議也較能縮短解決時間。本文整理一些常見合約陷阱,從預約與本約、驗收與付款、違約責任到書面資料完整性,供讀者參考在審視合約時,哪些條款如何訂定才能達到降低爭議風險。
合約不僅能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,在發生疑義的時候能有依據,也具有談判的效果。
若合約條款常常約定的不明確,就可能拉長後續處理時間以及提升爭議解決的困難,所以合約是你的談判籌碼,也可當作備忘錄,讓雙方知道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情,什麼不該做。
說了這麼多,到底要怎麼注意合約的陷阱?以下提供幾點讓讀者參考吧!

圖片來源:筆者自製
條款過於簡單,混淆預約與本約的定義
- 約定所有權利義務以之後的正式契約為準,此為預約,在未簽訂本約前,法律效力低。
- 在書面上留下「例如:雙方權利義務以之後簽訂的正式合約為準。」的文字,雖經雙方簽名或用印,但留下該段文字僅為預約,只要有任何一方在正式合約簽訂前反悔,另一方即便訴訟,也很難說服法官主張他方違約或主張他方履行合約義務。
- 參民法第 166 條:契約當事人約定其契約須用一定方式者,在該方式未完成前,推定其契約不成立。
驗收標準不明確
- 驗收標準是合約中界定「履約是否完成」的核心條款,需明確、可執行且符合雙方預期。合約內未約定驗收標準,可能無法明確雙方對於交付或收受標的物的權利義務。若驗收標準不明確或未約定,也可能導致無法達成付款條件。
- 可約定交付標的物幾日內應辦理驗收,若逾期未驗收,視為驗收完成。或者約定交付標的物給對方時,請對方簽署出貨單,作為驗收文件,以簽署驗收文件作為達成付款條件的依據。
- 錯誤:須符合甲方要求→內容模糊不清,驗收標準未具體說明。
- 正確:須符合雙方約定之驗收文件內容,並經甲方簽署驗收文件,視為驗收完成。
- 正確:自交付標的物起七日內辦理驗收,逾期視為驗收完成。
- 正確:驗收文件之內容依附件一所示,如需變動該內容,須經雙方書面同意。
付款條件不明確
- 付款條件經常與驗收標準綁在一起,未付款就不交付標的物,或是未驗收就不付款,遇到一直不驗收的合約一方,就很難達到付款條件,這樣要怎麼辦呢?可以採分階段的付款條件,或是簽約後即先付款,待另一筆交付後再付款。
- 如果合約有多項商品要交付,就可以分開約定品項1、品項2、品項3等的交付期限及付款條件。
- 正確:乙方應於簽約後開立品項一之發票向甲方請款,甲方於收到發票後十日內支付100%發票款項。乙方於品項二交付完成後開立發票向甲方請款,甲方收到發票後七日內支付發票價金。
- 錯誤:甲方於收到發票後分三期付款。→分哪三期?須寫清楚付款期限。
- 錯誤:驗收後付款。→驗收標準需寫清楚,或寫在其他條款;驗收後幾日付款須寫清楚。
不理解懲罰性違約金、違約金、損害賠償差異
- 不清楚三者間的差異之外,又未約定賠償條件或賠償、違約金上限,導致簽下了相當不利於己的合約,可參考本頻道另一篇文章,請前往⬇️⬇️
- 違約金?損害賠償?懲罰性違約金?https://www.digiknow.com.tw/knowledge/dd4d5680abac4?dgi=643e4510bbdb2
依照交易的標的物類型,應訂合約期限卻未訂者
- 合約期間內,雙方有履行合約的義務,未定合約期間,就會不知道什麼時候有履約義務,什麼時候已經沒有履約義務。
- 假設需在某期間提供勞務服務,甲方若有軟體操作上的問題,可詢問乙方協助。所以若未約定合約期限,甲方問問題尋求協助的時間點,以及乙方須協助解決問題的時間點就不知道是什麼時候,對雙方都不利。
書面資料不齊全
- 簽訂合約、承諾書、同意書、驗收單或確認單等文件,都是在發生爭議時保障雙方,避免對方賴皮不認帳、舉證不足或口說無憑,讓自己處於不利的狀況。
- 正確:交付標的物後,請收受人簽收文件。勞務完成後,於達成驗收條件並驗收完成時,請定作人或委任人簽驗收文件。
合約是由各當事人溝通協調出來的,掌握重要的合約條款,避免不利的條款過度傾向某一方。不管是在商務上還是生活上都有很多時候需要簽訂合約,以上幾個合約需注意的條款,在維持核心概念下,文字可以順應雙方需求做調整,所以希望讀者們在簽訂合約的時候,掌握這些觀念就可以冷靜判斷,做出有利的簽約決定囉!